老赖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会失信吗
一、老赖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会失信吗
在债务纠纷之中,倘若借款方未能如约偿还债务,则作为担保人将有可能需负担起相应的偿债责任。此时,若担保人为规避责任而拒绝履责,极有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故而,担保人在为他人提供担保之时,即表明自身愿意承担如遇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之风险。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期还款,债权人均可向担保人提
出偿还要求。在此情况下,若担保人拒绝履行,债权人便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若法院判定担保人需偿付债务后,担保人仍然拒不执行,那么法院亦有可能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老赖不还钱,还买房怎么办
关于拖欠债务且未清偿的债务人能否购房,若能提供充分依据以证实该人不仅未能偿还所累计的金融机构贷款及个人借款,并且在不经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擅自购置新的房产。
这种情况下,您有权直接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恢复依法对其新购房屋进行强制拍卖并获益,以便回笼欠款。
其次,假设我们发现该债务人试图逃避责任,借助他人名义购置房产,应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积极举报此类恶意逃避行为。
如若实证扎实无误,此种行为便涉嫌构成拒不履行裁判决定罪。
另一方面,您也可以向上诉机关申请悬
红执行的方式,以期快速定位与追查到该名债务人可能存在隐匿或转移的资产,从而确保其无法逃避应尽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三、老赖不还钱强制执行有用吗
当老赖有意拖欠债务,申请法院实施强制执行确实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对其财产进行拍卖或出售以实现债权,或者实行对被申请人的高消费限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以期能够有效督促老赖切实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然而在申请强制执行的过程汇总,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及法律文件,以便法院进行相应的处理。有可能在执行过程中碰到一些困难,例如被申请人试图转移财产或者逃避执行等,这时,债权人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途径,加强对被申请人应尽责任的追索力度。总的来说,当涉及到老赖拖欠债务现象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疑是一项至关重要且行之有效的手段,但是最终的执行效果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综合评估。
债务违约时,担保人需承担偿债责任。拒责或逃避,或成失信人。担保即承诺共担风险,借款人违约,债权人有权向担保人追偿。担保人拒执,将受法律追责,拒不履行或致失信记录。
萝北县是黑龙江省鹤岗市下辖的一个县。因位于托罗山之北而得名。面积6991平方千米,人口23万。邮政编码154200。县人民政府驻凤翔镇。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小兴安岭南麓与三江平原交汇处,地处东经130°01′—131°34′,北纬47°12′—48°21′之间。东北以黑龙江为界与俄罗斯隔江相望,边境线长达146.5公里,西北与嘉荫县相连,西以梧桐河为界与鹤岗市、汤原县毗邻,东与绥滨县接壤。萝北县,以山得名。境内有托萝山(今名山),设治时因治所在托萝山北,故名“萝北”。清代属黑龙江副都统辖地。清末,1906年3月8日(清光绪三十二年二月十四日)奏准,将绥兰海兵备道自绥化城移驻小兴安岭以东,改为兴东兵备道,今萝北县辖区均在其管辖范围内。1908年8月5日(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黑龙江巡抚奏准,拟于托萝山北设置萝北直隶厅,归兴东道管辖。终因条件所限,从缓设置。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6月26日,经大总统核准,于7月1日正式裁撤兴东道,改设萝北厅设治局,设治员于是日在省城启用关防,7月16日“抵局任事”。1914年7月1日,奉令将萝北设治局改为萝北县,为二等县,隶属黑河道。县署设在原兴东道署。同时,将所属高家屯警察事务所改为高家屯佐治局。同年10月,将高家屯佐治局改为绥东城县佐。1916年5月,将县境北部温河、保兴一带划出设置乌云设治局。1917年3月30日,黑龙江省长公署令,将县境东部划出,设置绥东设治局。东北沦陷后,隶属黑龙江省。1933年8月,伪县公署迁驻兆兴(今肇兴镇)。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管辖。1939年6月,将宝泉保、梧桐保划归新设之鹤立县管辖。1941年10月,伪县公署迁驻“凤翔”。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合江省管辖。1947年1月,县政府迁至“肇兴”。1949年5月,撤销合江省,划归松江省管辖。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划归合江专区管辖。同年10月,县政府移驻万财村(今凤翔镇)。1957年7月,将鹤岗市的宝泉岭农场划归萝北县。1958年11月,将宝泉岭农场划归鹤岗市。1964年5月30日,国务院批准,将宝泉岭农场划归萝北县。1985年1月1日,将萝北县划归佳木斯市领导。1987年11月6日,国务院批准,划归鹤岗市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