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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责任人的追偿权怎么规定
一、连带责任人的追偿权怎么规定
关于连带责任人追偿权的法定规定
关于连带责任追偿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如下:若有两位或多位被告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须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时,其中权利受损方有权向这些连带责任人请求支付其应当承担的赔偿金总额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而对于每一个连带责任人的具体应负赔偿金额,将依据他们各自所负责任的大小来进行确定;如果在确定责任大小方面存在困难的话,则将会按照公平原则,由所有的连带责任人平均承担责任。
然而,只要实际上承担的责任已经超出了自身应负责任的份额,那么该连带责任人就有权向其他的连带责任人提出追偿要求。
至于连带责任的产生,可以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也可以是由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
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二、连带责任人不承担责任怎么办
首先,所有权人有权利明确并实际具有重大过失的相关债务人就其部分或者全部法律责任义务进行妥善分担和负责,并且负责该项实际事务的债务方,同样也享有向他方相关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正当权益。
此外,若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存在承担责任的连带责任人未能切实履行其应尽的赔偿责任的行为,所有权人可以直接于法途径向法庭提起诉讼,进而在胜诉之后进一步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来保证自身权益。
其次,若被执行者在执行通知执令期间内依旧未按照已明确的法律执行文书履行其所应尽的义务,那么,人民法院负有权力向相关机构广泛查询该名被执行者所持有的例如存款、债券、股票以及基金份额等等私人财物状况与总额。
与此同时,人民法院还将依据具体情节审查决定是否需要扣押、冻结、划拨乃至变价被执行者的个人私产。
而值得特别关注的是,人民法院在此环节中所开展的查询、扣押、冻结、划拨以及变价等操作都不能逾越被执行者应当履行之义务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三、连带责任人会怎么判
关于连带责任人的裁判结果,这需要根据各个事例的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这些连带责任人在面对对外的债务或者责任时,无需分摊份额,也无权区分先后顺序,他们必须全额清偿相应的金额。在法院进行判决的过程中,他们会依据事例的事实经过、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国家的法律规定以及各方面涉及到的过错严重性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估和考量。倘若连带责任人之间已经达成了内部协议,明确了各自应承担的分担比例,那么在他们完成对外责任的偿还之后,便可依照这份协议进行内部的追偿。例如,在侵权纠纷这样的事例中,如果有多名行为人共同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并且所有人都被判定为连带责任人的话,那么受害者有权向其中任意一位责任人提出要求,要求其全额赔偿损失。法院将会根据每一位责任人的行为性质、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最终的赔偿责任分配方案。然而,无论怎样,我们都要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
关于连带责任追偿的法律规定:当多位被告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时,受损方可要求他们支付全部或部分赔偿金。具体赔偿金额按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时则平均分担。超出自身份额的责任人可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萝北县是黑龙江省鹤岗市下辖的一个县。因位于托罗山之北而得名。面积6991平方千米,人口23万。邮政编码154200。县人民政府驻凤翔镇。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小兴安岭南麓与三江平原交汇处,地处东经130°01′—131°34′,北纬47°12′—48°21′之间。东北以黑龙江为界与俄罗斯隔江相望,边境线长达146.5公里,西北与嘉荫县相连,西以梧桐河为界与鹤岗市、汤原县毗邻,东与绥滨县接壤。萝北县,以山得名。境内有托萝山(今名山),设治时因治所在托萝山北,故名“萝北”。清代属黑龙江副都统辖地。清末,1906年3月8日(清光绪三十二年二月十四日)奏准,将绥兰海兵备道自绥化城移驻小兴安岭以东,改为兴东兵备道,今萝北县辖区均在其管辖范围内。1908年8月5日(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黑龙江巡抚奏准,拟于托萝山北设置萝北直隶厅,归兴东道管辖。终因条件所限,从缓设置。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6月26日,经大总统核准,于7月1日正式裁撤兴东道,改设萝北厅设治局,设治员于是日在省城启用关防,7月16日“抵局任事”。1914年7月1日,奉令将萝北设治局改为萝北县,为二等县,隶属黑河道。县署设在原兴东道署。同时,将所属高家屯警察事务所改为高家屯佐治局。同年10月,将高家屯佐治局改为绥东城县佐。1916年5月,将县境北部温河、保兴一带划出设置乌云设治局。1917年3月30日,黑龙江省长公署令,将县境东部划出,设置绥东设治局。东北沦陷后,隶属黑龙江省。1933年8月,伪县公署迁驻兆兴(今肇兴镇)。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管辖。1939年6月,将宝泉保、梧桐保划归新设之鹤立县管辖。1941年10月,伪县公署迁驻“凤翔”。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合江省管辖。1947年1月,县政府迁至“肇兴”。1949年5月,撤销合江省,划归松江省管辖。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划归合江专区管辖。同年10月,县政府移驻万财村(今凤翔镇)。1957年7月,将鹤岗市的宝泉岭农场划归萝北县。1958年11月,将宝泉岭农场划归鹤岗市。1964年5月30日,国务院批准,将宝泉岭农场划归萝北县。1985年1月1日,将萝北县划归佳木斯市领导。1987年11月6日,国务院批准,划归鹤岗市领导。